寿宁县农业局、寿宁县硒锌办关于做好2017年
富硒农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富硒富锌经济实体:
依据《闽财(农)指[2017]43号文通知精神,下达我县富硒农业发展项目名额1个,以“先建后补、以奖代补”的方式,补助资金50万元。请符合条件的各富硒富锌经济实体于7月16日前上报寿宁县农业局、县硒锌办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附: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闽农厅办[2017]56号《关于印发2017年果业和富硒农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寿宁县农业局 寿宁县硒锌办
2017年7月11日